| 关于加强七十三团春节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|
|
| 2009-01-06 22:53 文章来源:农四师七十三团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各单位:
遵照国家发改委《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》精神,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,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节日消费环境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扩大居民消费,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,现就我团加强2009年春节市场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,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
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,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,重点监测粮油、肉禽蛋菜奶、医疗服务、交通运输等价格,对可能引发的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,要及时报告“七十三团市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”办公室,办公室电话:5811440。坚决制止价格违法行为,切实稳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。
二、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,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
遵照国家发改委的“通知”精神,我团所有个体经营者业主,对所售商品、经营项目,必须实行明码标价,客运服务业,必须在指定的站场服务。为较好地管理七十三团节日市场。团设举报、监管电话,电话:5811440。广大群众对价格违法行为,可以进行举报监督。
三、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,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
对查处的和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,团将公开曝光,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,进行处罚。
农四师七十三团
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
|